媒體與企業的關系
傳媒是企業外部關系中極其重要的特殊“客戶”,又是企業的裁判員。企業的產品想要說服消費者,首先要說服媒體,媒體不認可的產品,難以得到消費者的認可。良好的企業與媒體關系,有利于控制風險,防范和化解危機。
2001年的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指出:在新世紀,公司的“透明化”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個以全球化為目標的企業必須遵循的原則。企業身份公眾化、企業行為公開化,要求企業越來越透明化,傳媒對企業的監督也會越來越自覺化和日常化。
因此,企業與傳媒的溝通、對話也會越來越經常化。所謂透明化就是企業要有一種開放的心態,敢置一切商業行為于媒體和公眾的監視之下。
事實上,越有聲望的企業越希望接受監督。傳媒和公眾的監督是對企業的一種促進。因為企業越透明,大家就對它越有信心,企業就越能健康發展,這是一個良性循環。企業得不到傳媒和公眾的認可,形象就會受損,一個不被傳媒和公眾認可的企業是無法生存下去的。
但調查發現企業在處理與媒體關系方面普遍存在如下問題:當企業處于常規狀態時,對與媒體建立和諧關系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與媒體的合作主要是常規的、表層的合作,缺乏積極有效的深層次合作。在被調查的企業中,21.7%缺乏重要性認識,60.3%缺乏深層次的合作。
當企業處于危機狀態時,企業管理者不但缺乏媒體危機意識,應對媒體危機的措施也比較消極被動。在被調查的企業中,僅25.7%具有媒體危機意識,13.8%采取了積極有效的應對媒體危機的措施。
另外,有評論指出,近來很多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受阻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對海外媒體的重視和了解,缺乏理解國外新聞價值觀的傳播高手,不懂海外媒體的文化習性,沒有與海外媒體建立起良好的關系,不善于應對和利用海外媒體。
從大量企業生生死死的案例中可以發現,成功的企業無疑與媒體關系處理得較好,反之,失敗的企業大多是與媒體關系較惡的結果。
總之,企業應該懂得:傳媒是朋友,又是強敵;傳媒是甜餅,又是陷阱;傳媒是耳目,又是盜賊;傳媒是被告,又是法官;傳媒是吹鼓手,又是輿論殺手;傳媒是前行的引燈,又是腹背的利劍;傳媒會為你錦上添花,也可能落井下石;傳媒既與你不曾相往,又與你形影相隨;總之,傳媒是你必須真誠面對、真心相處、真實表白、真情感動的“特殊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