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縫制機械企業信用建設實施辦法(商貿版)》
2008年行業工作主題為“重塑市場新秩序”,行業公平競爭委員會經過調研、聽取專家和骨干企業意見等過程,研究制定了《中國縫制機械企業信用建設實施辦法》和《全國縫制機械行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并經八屆四次理事會審議通過。會上,一些骨干商貿企業主動提出制訂《中國縫制機械企業信用建設實施辦法(商貿版)》。2009年,行業13家骨干生產企業按照理事會的要求開展了誠信自查自評活動,以進一步鞏固“重塑市場新秩序”成果,不斷完善《實施辦法》和《指標體系》。
去年,商貿委按照協會“推進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總體要求,制訂并實施了詳細的配套工作,其主要內容之一就是研究制訂了《中國縫制機械企業信用建設實施辦法(商貿版)》,使行業廣大商貿企業也能納入行業信用建設整體規劃。前期,商貿委辦公室聯合協會秘書處通過調研、咨詢等手段,征求了骨干商貿成員和地方商會意見,形成了《實施辦法(商貿版)》的征求意見稿,現就該《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做如下說明:
一、基本框架
基本框架和體系保持不變,仍沿用理事會通過的《實施辦法》和《指標體系》的藍本,使行業誠信建設工作統一規范。
《實施辦法》共分七章,包括總則、等級劃分、等級評價、信息征集、信息披露、分類管理、附則等基本內容。
對于商貿企業不同于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我們在《指標體系》的設計中進行了局部調整,使之適用于縫制機械行業商貿企業的信用評價工作。
二、《指標體系》修改說明
《全國縫制機械行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是《實施辦法》的核心內容。信用等級劃分標準由兩個部分組成,即實現市場公平競爭的等級劃分標準和履行經濟社會責任的等級劃分標準。
1、實現公平競爭的評價計分標準的構成分為五個項目26個指標:基本評價項目、內部評價項目、外部評價項目、加分項目和綜合評價。基本評價項目評分60分,主要考察企業是否具備生產準入的基本條件;內部評價項目評分200分,主要考察企業產品在管理、流通、服務等各個方面是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的情況;外部評價項目評分100分,主要考察企業在對待政府監管、協會自律、社會監督和供應商監督等方面有無違規的情況;加分項目評分40分,主要考察企業在通過各種認證和獲得各種資質證書等方面的情況;綜合評價的評分是上列四個部分評分之和。
這其中,我們聽取和采納了部分商貿企業的意見,去除了生產版中的部分內容,如基本評價項目中的“商標注冊證”的要求,內部評價項目中的“ISO9000”的要求,外部評價項目中的“檢驗機構”的要求,加分項目中的“通過ROSH認證”和“落實實驗室管理”等內容;在內部評價項目中相應加大了“銷售與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評價分值,外部評價項目中增加了“供應商監督”的要求以利產銷交流,將“通過ISO9000”作為加分項目中內容; 實現公平競爭的評價計分標準的構成由28個指標減少至26個指標,分值總分由460分減少至400分。
實現公平競爭的綜合評價細化為A+、A、A-、B+、B、B-、C+、C、C-、D十個等級。
2、履行經濟社會責任的評價計分標準的構成分為23個指標,滿分為120分,主要考察企業在財務、科研、信息、人力資源等內部管理情況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綜合情況。
這其中,我們去除了生產版中不適應商貿企業的部分內容,如R&D、專利申報等,增加了“商貿單位代理中國名牌或中國馳名商標的情況”、“商貿單位在接到顧客反映的意見后的處理時間”等內容;對“凈資產收益率”、“速動比率”、“應付賬款周轉天數”等財務指標的具體分檔數值進行了修訂,總分值保持不變。
履行經濟社會責任的綜合評分分為一級至六級6個級別。
3、將“實現公平競爭的等級劃分標準”和“履行經濟社會責任的等級劃分標準”合二為一,則形成企業信用等級劃分標準。
總劃分標準根據調整,重新進行了設定,級間差別由80分縮小到70分。
企業信用等級區分為六個級別,即五星級至無星級。
三、工作步驟
縫制機械行業商貿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分為三個階段:
(一)啟動階段 2010年上半年
組織起草信用管理的有關制度規范,籌建有關技術服務系統,在全行業商貿企業范圍內征求意見,不斷完善。
(二)實施階段 2010年下半年
1、確立試點單位,建議商貿委正副主任委員在2010年先行試點。
2、開展試點工作的調研、宣傳、培訓工作。
3、組織試點單位實施信用管理的各項有關制度規范,開始試行有關技術服務系統。
4、對試點企業實施信用管理的各項有關規范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了解。
(三)總結評價階段
1、召開試點企業工作總結會議、授牌、公告;
2、進一步修改評價標準和評價工作方案;
3、制定進一步推廣計劃。
中國縫制機械協會商貿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3月20日